實務必考熱區─商事法/2版
77折370元480
書號 : 9DA08
編/著者 : 格法
出版社 : 學稔
出版日期 : 2018-03-27
ISBN : 9789862958261
書系 : 實務必考熱區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25開 448頁
參考分類(CAT) : 實務必考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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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完全精選
判例、判決、裁定
民庭總會決議
行政函釋
大法官解釋
法律問題

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
本書一改以理論為主體、實務為點綴之傳統參考書編排方式,以實務見解(包括司法及行政實務見解)為主幹呈現,經由單元方式盡可能地將具歧異之實務見解收納其中,且詳細擷取各見解之論述過程,併輔以相關學理見解,足妥適呈現特定爭點之各方論點。此外,本書亦透過體系化之方式歸整各單元,並收錄商事法各重點考科,不僅方便讀者快速檢索所需資源,更可謂全方面掌握不同考試類別之需求。相信本書可使讀者以最高效率掌握商事法各科實務重點,於面臨漸偏向以實務見解為出題方向之國考時能勢如破竹,順利成為未來創造「實務見解」之人。
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只收錄在學稔《實務必考熱區》!

作者介紹
格法
北大法研所碩士(財經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普考及格
財產保險經紀人普考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格法,音譯自“Gefahr”,即指危險,而危險或可指一種不確定性。經濟上之危險,或可藉保險予以分散,惟其他人生危險如何分散,並無明確答案,或有透過求神問卜之方式探求指引;或有藉由求教方家之方式尋求建議,個人認為或得以劃定目標(目的)、擇定方法(手段)及堅定執行(毅力)等方式降低之。以考試為例,即應設定欲考取之目標、選擇具效率之計劃及書籍,並持之以恆地貫徹它,相信終可窮盡法律所蘊含之邏輯與神髓,並順利消弭此項危險,此或亦可謂「格法」之另一文義意涵。當然,若享受危險所蘊含之不確定感,或無庸嘗試消除它,順性而觀其轉為確定之結果,既屬自己所選,相信亦屬好的結果!希望各位能順利度過各項人生旅途中的危險(相信我,考試所附隨的危險是最明確知道可以如何消弭的)!
二版序
本次改版,除最基本的補充新實務見解、修法動態及學說見解外,更大幅刪減部分較為「雞肋」的單元。之所以有此修正,乃鑑於本書之定位係以實務見解為主軸,較諸於其他體系類書籍,或有難以通盤納入各科目基本概念或理論之情,使用本書者或多為已具備相當基礎之讀者,故將較屬於基本概念建構之單元修除,並因應選考現況,移除海商法相關內容,期本書能更精要化,讓讀者以最經濟之狀態,迅速掌握商事法所涉重要實務見解要旨。
於本書自第一版邁入第二版之際,筆者亦從研究生歷經律師實習、法院實務工作等經驗後,從事執業律師工作。於律師工作中,除基本的法規適用外,亦體會到許多有趣的事務,如於非訟領域中,除契約之草擬或修改如何符合法規外,亦須考量是否切合當事人之需求或最大利益、如何避免因此等交易發生糾紛、紛爭發生時是否會因預先設計之某些條款而使我方處於有利地位;此外,更有可能須替當事人考慮法律以外之事務,如稅務規劃、商業模式評估、組織架構妥適性、交易風險分析及議約協商可行性等等。於訴訟領域中,除基礎之程序及請求依據外,於起訴前須評估提出訴訟之有利與否,以及是否有執行可能;於訴訟程序中,法庭庭上及庭下之互動與即時反應、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與否評估、證據之搜集與調查、如何利用有限資源爭取最有利判決結果等等,在在考驗分析之深度、廣度與靈活性,或均為實務工作有趣之處。除具體操作面外,如何與當事人充分且有效率地溝通、取得當事人之信任與體諒、如何與團隊中之成員相互合作及如何拓深自己之專業知識,亦需要時日好好揣摩及體悟,箇中滋味或許正是無法單純透過書本學習之「經驗」所在。
於邁入第二版之際,先感謝支持本書的讀者們,希望本書的內容確實有帶給各位幫助,並相信各位終可達成心中立定的目標。若讀者們對本書內容有任何疑義或指教,或想找個人討論法律相關議題,或希望分享考試心得或上榜喜悅,都歡迎來信至以下信箱:shuttiexlaw@gmail.com。筆者衷心期待能有機會與各位互動,藉此修正自己可能錯失的盲點,並培養更多問題意識。本書能順利有第二版問世,實應歸功於學稔曉玉學姊所領的團隊,包括責任編輯尚易的細心校稿及編務主任懿婷的統籌規劃,謹此致謝。 最後,謹以這本小書獻給一個重要的人,感謝她帶給我許多新的知識、體驗及歡樂,希望她能繼續努力完成現階段所設定的目標,並能於今年收到許多好消息,更重要的是能永保自信、健康及快樂。
格法
誌於2018年3月18日
櫻花盛開的希望之溝旁
目次
VOLUME 1 公司法
CHAPTER 1 總則
section 1 公司之設立與登記 P1-1-2
UNIT 1 設立中公司之性質 P1-1-2
UNIT 2 設立中公司與成立後公司之關係 P1-1-5
UNIT 3 公司登記之效力 P1-1-8
section 2 公司行為之限制 P1-1-11
UNIT 1 資金貸與之限制 P1-1-11
UNIT 2 保證行為之限制 P1-1-14
section 3 公司之負責人 P1-1-16
UNIT 1 實質董事之概念 P1-1-16
UNIT 2 忠實及注意義務與經營判斷法則 P1-1-19
UNIT 3 對外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 P1-1-23
section 4 公司之經理人 P1-1-27
UNIT 1 經理人之認定 P1-1-27
UNIT 2 公司經理人與商號經理人之本質區辨 P1-1-29
section 5 選任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為董監事 P1-1-32
UNIT 1 違反禁止同時當選董監事之情形與效力 P1-1-32
UNIT 2 代表人所獲報酬之歸屬 P1-1-39
CHAPTER 2 有限公司
UNIT 1 自己代表之限制與例外 P1-2-2
UNIT 2 不執行業務股東之權限 P1-2-4
CHAPTER 3 股份有限公司
section 1 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 P1-3-2
UNIT 1 發起人之認定 P1-3-2
UNIT 2 發起人之權限 P1-3-4
section 2 股份與股票 P1-3-7
UNIT 1 具否決權或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之禁止 P1-3-7
UNIT 2 股份之轉讓—以契約或章程限制股份轉讓之可行性 P1-3-10
UNIT 3 股份之轉讓—公司設立登記前轉讓股份之效力 P1-3-17
UNIT 4 股份之轉讓—發起人違反轉讓限制移轉股份之效力 P1-3-19
UNIT 5 股份之轉讓—回籠股之限制 P1-3-21
section 3 股東會 P1-3-24
UNIT 1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少數股東召集股東會之要件 P1-3-24
UNIT 2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監察人召集股東會之要件 P1-3-29
UNIT 3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股東會召集之通知 P1-3-32
UNIT 4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股東會召集事由列舉之程度 P1-3-34
UNIT 5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股東提案權 P1-3-37
UNIT 6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成立—定足數之計算 P1-3-41
UNIT 7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成立—多數決之計算 P1-3-45
UNIT 8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成立—代理出席 P1-3-50
UNIT 9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成立—通訊投票 P1-3-52
UNIT 10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類型—讓與主要營業或財產之判斷 P1-3-54
UNIT 11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瑕疵—得撤銷1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的要件 P1-3-59
UNIT 12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瑕疵—得撤銷2基於無效董事會決議而召集之決議效力 P1-3-62
UNIT 13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瑕疵—得撤銷3監察人無召集股東會之必要仍為召集之決議效力 P1-3-64
UNIT 14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瑕疵—無效:無召集權人所召集股東會決議之效力 P1-3-66
UNIT 15 股東會之決議:決議之瑕疵—不成立 P1-3-70
section 4 董事與董事會 P1-3-73
UNIT 1 董事之報酬—認定 P1-3-73
UNIT 2 董事之報酬—分配之追認 P1-3-76
UNIT 3 董事之解任—被解任董事於解任議案中之表決權行使 P1-3-79
UNIT 4 董事之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或常務董事之解任 P1-3-81
UNIT 5 董事之職權—董事長代表行為之效力 P1-3-84
UNIT 6 董事之義務—競業禁止義務之範圍 P1-3-87
UNIT 7 董事會之決議與瑕疵—董事會出席數之計算 P1-3-90
UNIT 8 董事會之決議與瑕疵—董事會與股東會之權限劃分 P1-3-93
UNIT 9 董事會之決議與瑕疵——董事會決議瑕疵之效力 P1-3-96
section 5 監察人 P1-3-100
UNIT 1 董事與公司交易時代表權行使之限制 P1-3-100
UNIT 2 董事與公司交易時未經監察人代表之行為效力 P1-3-106
UNIT 3 複數監察人代表權之行使 P1-3-109
section 6 盈餘之分派 P1-3-111
UNIT 1 盈餘之分派 P1-3-111
section 7 新股之發行 P1-3-114
UNIT 1 違反股東新股認購權規範之效力 P1-3-114
section 8 員工獎勵制度 P1-3-118
UNIT 1 以契約約定離職時應轉讓股份與特定人之可行性 P1-3-118
CHAPTER 4關係企業
UNIT 1 揭穿公司面紗理論之適用與否 P1-4-2
VOLUME 2證券交易法
UNIT 1 有價證券之概念 P2-1
UNIT 2 公開說明書主要內容之認定 P2-4
UNIT 3 公開說明書虛偽記載責任之相對人 P2-6
UNIT 4 證券詐欺責任—交易因果關係之認定 P2-9
UNIT 5 證券詐欺責任—損害賠償額之計算 P2-19
UNIT 6 違反私募有價證券禁止轉賣規範之行為效力 P2-22
UNIT 7 大量取得股權之申報—共同取得之認定 P2-24
UNIT 8 場外交易之禁止 P2-27
UNIT 9 內部人之認定 P2-30
UNIT 10 短線交易禁止 P2-33
UNIT 11 內線交易禁止—立法意旨與行為主體 P2-39
UNIT 12 內線交易禁止—消息受領者之範圍 P2-43
UNIT 13 內線交易禁止—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 P2-46
UNIT 14 內線交易禁止—重大消息之知悉與利用 P2-52
UNIT 15 內線交易禁止—重大消息之公開 P2-56
UNIT 16 內線交易禁止—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 P2-60
UNIT 17 客觀要件之認定—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 P2-62
UNIT 18 主觀要件之認定 P2-66
UNIT 19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 P2-70
VOLUME 3保險法
CHAPTER 1保險契約之性質
UNIT 1 諾成及不要物契約 P3-1-2
CHAPTER 2保險契約之內涵
section 1 保險契約衍生之權利與義務 P3-2-2
UNIT 1 被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保險人之保險給付義務)—重大過失致保險事故發生之保險給付請求 P3-2-2
UNIT 2 受益人指定與變更權 P3-2-7
UNIT 3 複保險制度之適用範圍 P3-2-11
UNIT 4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 P3-2-16
UNIT 5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P3-2-18
UNIT 6 被保險人與據實說明義務 P3-2-20
UNIT 7 據實說明義務之履行對象 P3-2-22
UNIT 8 保險人契約解除權之行使對象 P3-2-25
UNIT 11 契約解除權與契約撤銷權之競合 P3-2-33
UNIT 12 受益人存在之保險類型 P3-2-35
UNIT 13 特定身分喪失之法律效果 P3-2-38
section 2 保險契約之客體 P3-2-40
UNIT 1 保險利益 P3-2-40
section 3 因果關係之認定 P3-2-43
UNIT 1 因果關係之認定 P3-2-43
section 4 保險代位 P3-2-47
UNIT 1 損益相抵之適用可行性 P3-2-47
UNIT 2 保險代位之效果 P3-2-49
UNIT 3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之適用關係 P3-2-51
UNIT 4 全民健康保險與保險代位規範之適用關係 P3-2-54
CHAPTER 3保險契約條款之解釋
UNIT 1 保險法第65條消滅時效規定之解釋 P3-3-2
UNIT 2 合理期待原則 P3-3-4
UNIT 3 特約條款之解釋 P3-3-8
CHAPTER 4保險契約之法定類型
UNIT 1 責任保險—保險事故之認定 P3-4-2
UNIT 2 責任保險—保險人之參與權 P3-4-5
UNIT 3 保證保險—損失發現期間之約定 P3-4-8
UNIT 4 人壽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強制執行 P3-4-12
UNIT 5 人壽保險—保險契約停效之催告 P3-4-20
UNIT 6 健康保險—保險法第127條與追溯保險之關係 P3-4-26
UNIT 7 健康保險—住院必要性之認定 P3-4-30
UNIT 8 傷害保險—傷害保險事故之認定 P3-4-34
UNIT 9 傷害保險—舉證責任之分配 P3-4-43
UNIT 10 傷害保險—犯罪行為之認定 P3-4-48
VOLUME 4票據法
UNIT 1 票據行為之性質 P4-1
UNIT 2 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空白授權票據之
UNIT 3 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於票據上為「連帶保證人」記載之效力 P4-10
UNIT 4 票據行為之無因性—原因關係抗辯之舉證責任分配 P4-12
UNIT 5 票據行為之代理—越權代理之效力 P4-16
UNIT 6 票據行為之代行 P4-21
UNIT 7 背書不連續之效力 P4-24
UNIT 8 禁止背書轉讓記載之生效 P4-26
UNIT 9支票發票人之責任 P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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