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爭點地圖(調貨中)
77折193元250
書號 : TGD02
編/著者 : 甘興霸
出版社 : 讀享
出版日期 : 2018-10-19
ISBN : 9789578612754
書系 : 爭點地圖
版別 : 1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224頁
參考分類(CAT) : 爭點地圖系列
  • 內容簡介
  • 退換貨
  • 團購說明
  • 購物與運費
內容簡介

調貨注意事項:

1.一筆訂單中若包含"調貨中"商品,則將於調書完成後一併寄送,不會先寄送其他已有書籍。避免同訂單商品延遲出貨,建議您單獨下單,謝謝耐心等候。
2.書籍調貨準備工作約七個工作天,我們將依訂單付款順序處理。請您訂購時注意,也謝謝您的耐心等候。

 

 

本書特色
憲法to Go!輕薄短小!方便攜帶!
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讀這本就對了!

爭點層層相疊自然湧現,地圖一目瞭然盡收眼底!
篇幅降至所需最低限度,風馳電掣呈現豐富內容!


作者簡介
甘興霸

東吳法律系
中興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大澤在昌《暢銷作家寫作全技巧》說:「作家必須在某種程度上保有神秘感,這點至關重要。」


作者序
出道以來,感謝讀者的支持與愛護、讀享的器重與邀稿,
某些作家對寫作的看法,在我腦海迴盪縈繞,產生共鳴:
「寫一本好的考試用書是非常高貴的事。」
這麼說不是因為自己是作家,而是以讀者的身分。
寫作的時候,不要只是想著「錢」,
要想著假設這本書只寫給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看。
要帶給這位讀者什麼?努力想,用力的感覺。
集中、集中、集中,努力想著怎麼把書寫好。
無論任何文章,肯定都還有改良餘地,
無論寫作當下自認「寫得好」,重讀時仍會發現有進步空間。
但求可以問心無愧,確實已在寫作當下用盡全力,
在時間精力限制下,毫不保留傾注所有能量完成。
以調製頂級松花堂便當態度,精心汲取憲法爭點,
盡最大力量,寫出最好作品,這本書這樣誕生了!
甘興霸


目錄
Chapter 1急救要訣 1-1
「重要日期」 1-2
「產生方式」 1-2
「任期規定」 1-3
「年齡限制」 1-4
「人數規定」 1-4
「問題解決」 1-5
「提案決議」 1-6
「經典釋字」 1-9

Chapter 2基本原則 2-1
一、民主共和國 2-2
「民主共和國」之定義? 2-2
「民意代表之定期改選」之經典釋字? 2-3
二、法治國 2-4
㈠依法行政原則 2-4
「層級化法律保留」之定義? 2-4
㈡法安定性原則 2-5
「法律明確性原則」之定義? 2-5
「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定義? 2-5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之定義? 2-7
㈢比例原則 2-7
「比例原則」之定義? 2-7
㈣平等原則 2-8
「平等原則」之定義? 2-8
㈤信賴保護原則 2-8
「信賴保護原則」之定義? 2-8
信賴保護之「要件」? 2-8
信賴保護之「方式」? 2-9
三、多元文化國 2-10
「多元文化國」之定義? 2-10
四、憲政慣例 2-10
「憲政慣例」之定義? 2-10
「憲政慣例」之實例? 2-11
五、憲法施行修改 2-11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之條文考點? 2-11
六、憲法增修條文 2-13
「憲法增修條文」之條文考點? 2-13

Chapter 3基本權論 3-1
一、基本權理論 3-2
㈠基本權之主體 3-2
「外國人」是否為基本權主體? 3-2
「大陸地區人民」是否為基本權主體? 3-3
「法人」與「非法人團體」是否為基本權主體? 3-4
㈡基本權之功能 3-5
基本權之功能? 3-5
㈢基本權之核心 3-5
人性尊嚴之「客體公式」? 3-5
人性尊嚴與「其他基本權」之關係? 3-6
人性尊嚴與「不表意自由」之關係? 3-6
㈣基本權之拘束對象 3-7
基本權對「國家私經濟行為」之效力? 3-7
基本權對「第三人」之效力? 3-7
㈤違憲審查標準之操作 3-8
「德國」如何操作違憲審查標準? 3-8
「美國」如何操作違憲審查標準? 3-8
二、人民之權利 3-9
「人民之權利」之條文考點? 3-10
㈠平等權(憲§7) 3-11
「平等權」之定義? 3-11
1. 性別平等 3-12
民法就親權行使父權優先,是否合憲? 3-12
兵役法第1條規定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義務,是否合憲? 3-12
祭祀公業條例規定,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是否合憲? 3-13
2. 性傾向平等 3-13
民法未使同性2人享有婚姻自由,是否合憲? 3-13
3. 種族平等 3-14
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未進用者令繳代金,是否合憲? 3-14
4. 黨派平等 3-1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政黨推薦候選人之保證金減半,是否合憲? 3-14
5. 應考試服公職之平等 3-15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是否合憲? 3-15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之規定,對警察三等特考及格之一般生,是否形成職務任用資格之不利差別待遇,是否合憲? 3-16
6. 工作權之平等 3-1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駛計程車為業,是否合憲? 3-16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明定按摩業專由視障者從事,是否合憲? 3-17
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
及格,是否合憲? 3-17
7. 性行為自由權之平等 3-17
社會秩序維護法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罰鍰,是否合憲? 3-17
8. 社會給付之平等 3-18
內政部就921慰助金發放對象準據之函釋,是否合憲? 3-18
勞基法未禁退休金請求權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是否合憲? 3-18
9. 租稅平等 3-19
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20歲或年滿60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是否合憲? 3-19
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申報稅額,是否合憲? 3-20
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須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限以付與所
得稅法所定醫療院所始得列舉扣除,是否合憲? 3-20
薪資所得未允許實額減除費用,是否合憲? 3-20
㈡人身自由(憲§8) 3-21
「人身自由」之重要性? 3-21
「憲法第8條」之條文考點? 3-21
「依法定程序」所指為何? 3-22
「司法機關」所指為何? 3-22
「警察機關」所指為何? 3-22
「法院」所指為何? 3-22
「法官保留」之經典釋字? 3-23
大法官創設「合理作業期間」之制度? 3-24
㈢不受軍事審判自由(憲§9) 3-24
「軍事審判程序」之定義? 3-24
軍事審判應否在憲法所建制之司法體制下運作? 3-25
㈣居住遷徙自由(憲§10) 3-25
1. 居住自由 3-25
居住自由之定義? 3-25
「適足住居權」應納入何種基本權保障範疇? 3-26
2. 遷徙自由 3-26
遷徙自由之定義? 3-26
以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合憲? 3-27
國安法就人民入出境須經許可之規定,合憲? 3-27
㈤表現自由(憲§11) 3-28
1. 表現自由綜覽 3-28
「表現自由」之定義? 3-28
「表現自由」之保障形式? 3-29
「表現自由」之問題類型? 3-29
「事前審查」之合憲性? 3-30
釋字第744號解釋「直接、立即及難以回復危害」所指為何? 3-31
2. 猥褻性言論 3-31
「猥褻性言論」之判斷標準? 3-31
「猥褻性言論」是否受憲法第11條保障? 3-32
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販賣製造猥褻物品罪」合憲? 3-32
3. 商業性言論 3-34
「商業性言論」是否受憲法第11條保障? 3-34
菸害防制法命業者標示尼古丁等含量,是否合憲? 3-34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是否合憲? 3-35
4. 新聞自由 3-36
「新聞自由」之定義? 3-36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使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受到限制,是否合憲? 3-36
5. 通訊傳播自由 3-37
「通訊傳播自由」之定義? 3-37
政府管制無線電波頻率使用之正當性基礎? 3-37
6. 學術自由 3-38
大學法細則就共同必修科目之研訂等規定,是否合憲? 3-38
限制學生對學校所為之處分提起爭訟之判例,是否合憲? 3-38
私立大學行使自治權限之性質? 3-38
大學法及其細則強制設置軍訓室之規定,是否合憲? 3-39
「教師升等評審程序」應如何進行? 3-39
退學學則,是否合憲? 3-40
中央警大碩士班招生簡章拒色盲者入學,是否合憲? 3-40
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 3-41
「私人興學自由」是否受憲法第11條保障? 3-42
㈥秘密通訊自由(憲§12) 3-43
「秘密通訊自由」之定義? 3-43
88年7月14日制定公布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第2項規定,是否合憲? 3-44
㈦宗教自由(憲§13) 3-44
「宗教自由」之定義? 3-44
兵役法未規定因宗教信仰而得免服兵役,是否合憲? 3-45
寺廟條例就特定宗教處分財產之限制,合憲? 3-45
㈧集會結社自由(憲§14) 3-46
1. 集會自由 3-46
「集會自由」之定義? 3-46
集會自由之管制,是否合憲? 3-46
2. 結社自由 3-47
工會法禁止教育事業技工等組工會,是否合憲? 3-47
社團作業規定之應冠所屬行政區域名稱,是否合憲? 3-48
人民團體法對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之團體不許可設立,是否合憲? 3-48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規定人民團體限期整理者其理監事應即停止職權,是否合憲? 3-49
人民團體法第17條第2項關於「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1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是否合憲? 3-49
㈨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憲§15) 3-50
1. 生存權 3-50
唯一死刑,是否合憲? 3-50
死刑,是否合憲? 3-50
2. 工作權 3-51
職業選擇自由及其限制(三階段理論)? 3-51
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計程車為業,是否合憲? 3-51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按摩業專由視障者從事,是否合憲? 3-52
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是否合憲? 3-52
兼具藥護雙重資格者執業場所應同一處所為限之函釋,是否合憲? 3-53
利益衝突迴避法禁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與有關機關交易,違者罰交易行為金額1至3倍,是否合憲? 3-53
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距離限制,是否合憲? 3-5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制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期中犯特定之罪者,3年內不得執業,且吊銷其持有之各級駕照,是否合憲? 3-54
3. 財產權 3-55
「財產權」之定義? 3-55
行政院就有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不予徵收之函,是否合憲? 3-55
北市道路規則對使用道路地下部分不補償,是否合憲? 3-5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騎樓設攤,是否合憲? 3-56
未依期限發補償費,徵收是否失效? 3-56
公立學校高中以下教師敘薪,未以待遇相關法律或其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是否合憲? 3-58
都市更新條例關於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及計畫之審核程序規定,是否合憲? 3-58
大眾捷運法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依法報請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是否合憲? 3-59
徵收之捷運用地得否用於聯合開發案? 3-59
土地所有權人因公路穿越地下,至逾越其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得否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 3-60
㈩請願、訴願及訴訟權(憲§16) 3-61
憲法第16條之意旨? 3-61
憲法第16條訴訟權之保障範圍,涵蓋哪些構成事實? 3-61
仲裁法未將仲裁判斷理由矛盾明定為得提撤銷訴訟之事由,是否合憲? 3-62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變更,如其中具體項目有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特定人或可得確定多數人之權益或增加其負擔者,得否其就該部分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3-63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一級一審」是否違反憲法第16條訴訟權之保障? 3-63
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418條關於羈押異議程序之規定,違憲? 3-64
羈押法第6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條第1項,不許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之部分,是否合憲? 3-66
羈押法規修正前,受羈押被告不服申訴決定之訴訟救濟方法? 3-66
關於刑事被告之受公平審判權,羈押法第23條第3項、第28條(現行法已刪除),是否合憲? 3-67
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第101條第3項規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於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得從而獲知之卷證資訊,僅為聲請羈押事由所依據之事實,是否合憲? 3-67
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否准假釋決定訴請救濟由何種法院審理? 3-68
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 3-68
教師法第33條規定,是否合憲?教師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學校具體措施遭受侵害時,得否訴訟救濟? 3-69
勞保局墊償雇主積欠工資後代位求償爭議之審判權? 3-69
我國之「二元審判制度」? 3-70
訴願法第47條第3項及行政訴訟法第73條未明定寄存送達自寄存日起10日後始生效,是否合憲? 3-71
參政權(憲§17) 3-73
「參政權」之條文考點? 3-73
1. 選舉 3-7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候選人之學經歷限制,是否合憲? 3-7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政黨推薦候選人之保證金減半,是否合憲? 3-74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法規就連署及保證金之規定,是否合憲? 3-74
人民申請為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時,因主管機關認其資格與規定不合,而予以核駁,申請人不服提起行政爭訟,若選舉已辦理完畢,此時行政爭訟是否已無實益?法院是否應不受理? 3-75
2. 罷免 3-7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就僑選及不分區民代不適用罷免,是否合憲? 3-75
3. 創制及複決 3-76
公民投票法中立法院有公投提案權,是否合憲? 3-76
應考試服公職權(憲§18) 3-76
各級民意代表等人員屬憲法第18條「公職」? 3-76
「應考試之權」所指為何? 3-77
「服公職之權」所指為何? 3-77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是否合憲? 3-77
「應考試服公職」權之保護範圍? 3-78
兩岸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前段規定,合憲? 3-78
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是否合憲? 3-78
概括基本權(憲§22) 3-79
「概括基本權」之經典釋字? 3-79
1. 一般行為自由權 3-79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是否合憲? 3-80
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者,吊銷其駕照、禁其3年內考領駕照,並吊銷所持各級車類駕照之規定,是否合憲? 3-80
2. 免於身心受傷權 3-81
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是否屬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3-81
3. 姓名權 3-81
內政部就姓名讀音不雅不得改名之函釋,是否合憲? 3-81
4. 獲知血統來源權 3-82
民法及判例禁子女提否認生父之訴,是否合憲? 3-82
5. 名譽權 3-82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是否合憲? 3-82
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由法院為回復名譽適當處分,是否合憲? 3-83
6. 隱私權 3-84
「隱私權」之定義? 3-84
戶籍法第8條第2、3項捺指紋始核發身分證規定,是否合憲? 3-84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是否合憲? 3-85
7. 環境權 3-85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之效力? 3-85
8. 婚姻自由權 3-85
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別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合憲? 3-85
9. 契約自由權 3-86
「契約自由權」之定義? 3-86
人身保險適用複保險通知規定之判例,是否合憲? 3-86
10. 性自主權 3-86
「性自主權」之定義? 3-86
刑法第239條對通姦、相姦者處以罪刑,是否合憲? 3-87
11. 健康權 3-87
「健康權」之依據? 3-87
「健康權」之內涵? 3-88
12. 收養自由 3-88
「收養自由」之定義? 3-88
已有子女或養子女之臺灣地區人民欲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應不予認可,是否合憲? 3-89
三、人民之義務 3-89
㈠納稅義務(憲§19) 3-89
何謂「租稅法定主義」? 3-90
何謂「公課法定主義」? 3-90
租稅平等之相關爭點? 3-91
㈡兵役義務(憲§20) 3-91
兵役法第1條規定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義務,是否合憲? 3-9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就遷居致召集令無法送達者處刑罰,是否合憲? 3-91
㈢受教育之權義(憲§21) 3-92
限制學生對學校所為之處分提起爭訟之判例,合憲? 3-92
中央警大碩士班招生簡章拒色盲者入學之規定,合憲? 3-93
退學學則,合憲? 3-93
四、國家賠償責任 3-93
憲法第24條與憲法第7條至第18條及第21條之不同? 3-93
國家賠償法就參與審判或追訴職務公務員負國賠責任之規定,合憲? 3-94
限制被害人請求國賠之判例,合憲? 3-94
以受害人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為由,剝奪其刑事補償請求權,合憲? 3-95
冤獄賠償法第2條第3款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受押不賠償,合憲? 3-96
五、基本國策 3-96
「基本國策」之條文考點? 3-96
教育、科學、文化預算之決定? 3-100
全民健康保險法就強制納保、繳費及滯納金之規定,是否合憲? 3-101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等法規就原眷戶之優惠,是否合憲? 3-101
勞工保險條例就勞保遺屬津貼受領之規定,是否合憲? 3-102
勞動基準法課雇主負擔勞工退休金,是否合憲? 3-102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限制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之規定,是否合憲? 3-103

Chapter 4國家組織 4-1
一、理論 4-2
權力分立之解釋取向? 4-2
二、水平面 4-2
「權力相互尊重」、「憲法機關忠誠」之經典釋字? 4-2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類型? 4-3
㈠憲法總綱 4-3
「總綱」之條文考點? 4-3
㈡總統 4-4
「總統」之條文考點? 4-4
緊急命令得否再授權為補充規定? 4-7
何謂「總統之刑事豁免權」? 4-8
何謂「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 4-9
㈢五院 4-10
1. 行政院 4-10
「行政院」之條文考點? 4-10
行政院長任免權→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 4-12
行政院得否拒絕執行法定預算? 4-13
「行政一體」與「獨立機關」之內涵? 4-13
覆議制度之變革? 4-14
2. 立法院 4-15
「立法院」之條文考點? 4-15
立法院議事原則? 4-17
何種機關有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4-18
立法委員兼任官吏之效力? 4-18
「文件調閱權」之定義? 4-18
「國會調查權」之定義? 4-19
憲法上「條約」之意涵?何者應送立法院審議? 4-19
立委審議預算得否移動或增減預算項目? 4-20
「參謀總長」有無赴立院委員會備詢義務? 4-20
「地方政府人員」有無赴立院委員會備詢義務? 4-21
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是否合憲? 4-21
立法院決議之拘束力? 4-22
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是否違憲? 4-22
立委選舉採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及所設政黨比例席次與5%政黨門檻,是否合憲? 4-23
不信任案得否於為其他特定事項召開之立法院臨時會提出? 4-24
立委言論免責權範圍? 4-24
3. 司法院 4-25
「司法院」之條文考點? 4-25
憲法上所稱之「法官」包含? 4-26
4. 考試院 4-27
「考試院」之條文考點? 4-27
96年7月11日修正之記帳士法第2條第2項違憲? 4-28
5. 監察院 4-28
「監察院」之條文考點? 4-28
「民意代表」是否為監察權行使對象? 4-31
省(市)審計處辦理所屬機關之審計違憲? 4-31
對軍人之彈劾應移送公懲會審議? 4-31
審計部組織法就審計長任期之規定違憲? 4-32
三、垂直面 4-33
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4-33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之條文考點? 4-33
㈡地方制度 4-36
「地方制度」之條文考點? 4-36
「自主組織權」之定義? 4-38
健保法責地方政府補助保費,是否合憲? 4-39

Chapter 5憲法訴訟 5-1
一、違憲審查之理論 5-2
各國違憲審查制度之類別? 5-2
我國之違憲審查制度? 5-3
二、違憲審查之界限 5-4
「立法裁量」之定義? 5-4
「司法自制」之定義? 5-5
「政治問題」之定義? 5-5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 5-6
「國會自律」之定義? 5-6
「功能取向分析法」之定義? 5-7
三、違憲審查之聲請 5-8
㈠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 5-8
㈡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爭點整理 5-8
1.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 5-8
「中央或地方機關」包括「總統」或「總統府秘書長」? 5-9
「中央或地方機關」包括「法院」? 5-9
「地方自治團體」之聲請程序? 5-9
「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應循何種釋憲類型? 5-10
2.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 5-11
何謂「確定終局裁判」? 5-11
何謂「所適用」? 5-11
「法律或命令」之判斷? 5-12
3.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3款 5-12
聲請人是否限於「持反對意見」之立法委員? 5-13
「行使職權」之解釋? 5-13
4.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 5-14
聲請主體是否限於「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 5-14
何謂釋字第371號解釋所謂「先決問題」? 5-14
承上,又何謂「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 5-15
何謂「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5-15
法官得否就「判例」聲請釋憲? 5-16
四、違憲審查之保全 5-16
保全制度之規範基礎? 5-16
保全制度之行使要件與釋憲實例? 5-17
五、違憲審查之效力 5-17
大法官會議之表決? 5-17
大法官解釋之拘束效力? 5-18
立法院得否重新制定曾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內容相同法律? 5-18
釋憲客體為「憲法疑義」或「機關權限爭議」之法律效果? 5-19
客體為「法令違憲審查」之法律效果? 5-19
六、違憲審查與地方制度法 5-20
地方自治於違憲審查上之條文考點? 5-20


 

1、新學林網路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取貨7天的鑑賞期﹝包含國定假日、例假日﹞,退貨之商品必需於取貨7天內辦理,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2、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消費者於網站購物均享有7天商品鑑賞期,但是在門市取貨則不在此規範內,因為門市取貨可當場檢視商品,所以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日猶豫期規定。唯需注意辦理退貨商品需保留完整外包裝、附件、外盒等等,才可辦理退貨。
3、如欲退貨,請在鑑賞期內將商品寄回,每張訂單限退一次。
4、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5、除非您收到的書與訂單不符,否則該筆交易已完成,無法再退、換書。
6、若收到的書籍有缺頁、破損、倒裝,請寄回更換。應更換之書籍已無庫存時,您可選擇全額退款,或更換其他新學林經銷之圖書並補、退差價。
7、新學林法學雜誌訂戶,若中途退訂,退還剩餘書款計算方式=已繳書款-實際寄發書金額(以每本定價460元計算)-基本手續費200元(含人工處理費、金流手續費等)。詳細退款方式以網路書店公告為準
8、若需退款,作業時間約十四個工作天。
9、函授退換貨請依照「函授退費說明辦理」。
10、電子書、期刊、雜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本網站已設30本團購價,請直接下訂即可。
2、如您需要其他類型產品團購,則請聯繫客服或直接將需求e-mail至 law@sharing.com.tw 即可
一、購物說明
1.本站商品出貨一律是最新版本。
2.一般書籍
(1)網路訂購書籍會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
(2)當日訂單指每日中午12點前付款完成的訂單,每日中午12點以後付款完成的訂單,則視為隔天訂單(不含例假日)。
(3)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3-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出貨依照付款時間順序,並配合物流公司運送安排,無法由會員指定包裹的寄送日期及物流公司。連假後、開學季、書展期間,訂單出貨會有所延遲,約需7-10個工作天,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
3.預購、調貨、加刷書籍須知
若您所購買的書籍中包含「即將出版」的預購書籍與「目前已經出版」的調貨、加刷書籍,預購商品與調貨、加刷書籍會與現貨書籍一起寄出,購買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可以等待,如欲分開出貨,需另再加收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
4.任選活動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建議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5.已顯示「缺貨」的商品(包含少量提供、絕版商品),暫時無法提供會員購買。建議您可點選商品頁面右方「鈴鐺按鈕」,加入「可訂購時通知我」,當商品為正常供貨,新學林將以EMAIL通知您。
6.外版書
一般約7~14個工作天左右,建議把外版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
7.海外地區
海外地區由於寄送方式、航運、海運清關時間不穩定,可能造成航班及清關時間延誤,如有延誤到貨情形,請見諒。 付款方式僅提供信用卡線上付款。
8.函授課程教材
函授教材以貨運或掛號方式寄送。一般情形,若是已開課課程,首次寄送教材會於完成付款後約4個工作天出貨(不含例假日),並且依當時的課程進度寄送相關教材;若是尚未開課科目,將依照開課時間寄送相關教材。
9.本站所有商品都會仔細包裝後審慎寄出,難免會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完美主義者不建議購買,可直接至實體店面選購。
10.電子書、期刊、雜誌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11.您可至【會員專區】>【訂單管理】,查詢商品寄送進度,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若遇節慶假日(大檔期),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可能造成物流延遲配送。
12.商品出貨後,即無法修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料,請您送出訂單前,務必確認您的訂單資料為正確,以保障您的權益。若您原本的地址無法成功投遞,包裹將會被退回,並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13.如有發票相關問題,請與客服部聯繫,逾期恕不受理。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二、取消訂單
1.訂單成立後,遇有修改付款方式、訂購商品、金額及數量等情況,必須請您申請取消訂單,重新訂購。申請取消訂單的流程:【訂單管理】>【訂單編號】>【我要詢問】>【取消訂單】,客服將為您取消原訂單,如原訂單已完成付款,直接進行後續退費流程;您也可以選擇來電或LINE、EMAIL的方式進行取消訂單。客服部:02-27001808分機24;電子信箱:law@sharing.com.tw。
2.會員選擇門市取書,請於訂單成立後7日內來電(或LINE)預約取書日,未於約定日取書,訂單將為您保留3日,逾期將自動取消訂單。
3.若為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優惠商品(如:任選x本x折、滿額加購 / 贈品...等活動),不可單品取消、退貨,需整筆一併取消。

三、運費說明
1.宅配到府:貨運單筆訂單金額滿1000元,可享免運乙次,未滿則加收80元(台灣本島、離島皆同)。符合單筆訂單免運資格者,若要分批出貨,每次則須收取80元運費。
如遇收件人未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的情況,新學林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會員;若要再次寄送,收件人需補80元運費(海外地區運費另計,不得與其他訂單合併寄送),當您完成補繳運費,我們將盡速安排補寄事宜。
2.新學林門市取貨:免運。
註:若遇活動檔期,訂單處理費用(運費/郵資)將依照活動優惠標準調整,不另行公告請參考活動網頁。

四、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終止變更商品之權利。修改後之商品內容將於本網頁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